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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氧为何不够用|医用氧供给系列②


2022年年底,新冠病毒感染高峰期间,部分医疗机构救治患者的用氧量达到了平时的2~3倍。不少医疗机构的实际用氧量远超医用中心供氧系统的设计流量值,医院氧气供应跟不上,成为了新冠病毒感染高峰期临床救治的“瓶颈”。
作为生命支持系统的医用气体系统,长期以来,在医院中都是“低调的存在”。无论是医院管理者,还是处在使用端的医护人员,很少有人能够了解和掌握医院用氧量和氧气储备量情况,医用气体系统的运行管理在许多医院,都是名副其实的“短板”。

储备和输送决定医院用氧量上限

对医务人员和患者而言,病房墙面的氧气终端里会源源不断地输出氧气,用于临床治疗。然而,这些氧气平时储存在哪里?医院如何保障氧气的供应?这些专业问题,很少有人能说清。采访中,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医用气体装备及工程分会副秘书长申广浩介绍了目前我国公立医院氧气储备的几种形式。
申广浩说,每家医院建有一个中心供氧站,为全院输送氧气,不同医院供氧站的氧气储备形式则有所不同。
小型医疗机构普遍使用氧气汇流排的形式,即把多个氧气瓶连接起来,首先使用一组气瓶中的气体,当该组气瓶中的气体耗尽时,切换到另一组气瓶供气。然后,工作人员更换将耗尽的氧气瓶,再供使用。用这种形式供氧的医疗机构在全国约占10%~15%。
液态氧是医疗机构中另一种比较常见的氧气储存方式。在-183℃的低温下,氧气变为液态氧,同等体积的空间可以储存更多的氧气,需要的时候由汽化器完成“液—气”转变,调节压力后通过供氧管路输送到医院各临床科室。目前全国约65%的医院使用液氧作为氧源,医院和有资质的医用氧企业签订购买合同,由企业定期为医院配送氧气。需要注意的是,医院储存液氧的储罐属于固定式低温压力容器,设置需要符合国家标准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修订版)的要求,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立方米,总容积不宜大于20立方米。“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医院的液态氧储存量。”申广浩说。
这两种方式下,医院的氧气供应一方面受到现有场所和消防安全规定限制,不能随意增加氧气储藏量;另一方面,当氧气用量加大时,需要提高配送频率,供氧公司的配送车辆和产氧量都可能成为限制因素。
除上述两种方式外,还有部分医疗机构使用医用制氧设备,保障医院氧气供应。与氧气钢瓶和液态氧一样,制氧设备的供氧量也有上限,并且受设备场地限制,如果没有提前规划新设备安装的场地,在紧急情况下多数医院也无法增加设备数量。“即使有场地,医院采购制氧设备也需要一系列审批流程。”申广浩说,“审批通过后再去采购设备,在出现应急状态时,往往会错过医院用氧量激增的高峰。”
氧气管道系统设置不合理,同样是限制医院用氧量的重要因素,尤其是新冠感染高峰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出现用氧量大幅上升时。据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医用气体装备及工程分会副秘书长康瑞介绍,绝大多数的医院氧气输送管路在设计建造时,并没有充分考虑用氧量激增的情况。一些医院在建设时,会将医用气体工程纳入总承包商,总承包商再分包给专业承包商并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有的专业承包商为了降低成本,很可能使用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设备和管材,加之早年医用气体工程缺少第三方检测验收环节,为后续氧气输送埋下了安全隐患。

应严格按照医疗器械进行招标管理

如何保障医院的氧气供给和使用,尤其是如何应对应急状态下用氧量激增的压力,是有关管理部门、医院管理者以及医院工作人员需要共同思考的问题。
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标准管理处处长王强介绍,加强标准化建设,是医用氧气供给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现行的相关标准既有国家标准GB50751-2012《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也有卫生行业标准WS435-2013《医院医用气体系统运行管理》和医药行业标准YY1468-2016《用于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的氧气浓缩器供气系统》以及医药行业推荐标准YY/T0187-94《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等。一方面,标准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面对不同的标准体系,标准的相关制定部门应加强宣传,或设置相应培训,确保医疗机构将标准执行到位。另一方面,不同的标准要相互协同,尤其不同部门、不同时间颁布的标准,如果有冲突,应当及时修订或增加说明,确保医疗机构在落实的过程中不会出现困惑。
比如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修订版)要求医院单液氧储罐容积不应大于5立方米,总容积不宜大于20立方米,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医院液氧总体储备能力。随着液氧储存技术和防火技术的进步,申广浩建议,标准制定部门可以参照实际情况,由技术委员会进行复审,修订相关内容。“在此标准实施前,液氧储罐单罐许可容积为10m3,如果可以恢复这个标准,医疗机构的液氧储备能力将获得大幅提升,基本可以满足平疫状态对氧气的应急需要。”
有关专家建议,医院管理者加强对医用氧气供给保障的重视程度,安排专人负责相应工作,加强行业培训,使相关人员对各项国家和行业标准充分掌握,并贯彻执行。“医用气体的供给保障,需要医院基础建设部门、医学装备部门、后勤部门、科室医护人员共同参与。”康瑞建议,“医护人员要根据科室日常的实际情况及应急状态下的预期状况,提出尽量确切的使用需求,并与相关人员及时沟通、协调。”
康瑞说,作为医疗机构重要的生命支持系统,医用气体系统属于医疗专项,被国家纳入II类医疗器械监管,因此医疗机构在新建或改造过程中,不宜将医用气体系统纳入到建筑总承包中,而应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单独招标和管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立医院建设的造价标准已经有所提升,相应的资金投入更应该切实反映在相关医疗设备的升级上。
康瑞还建议加强对医用气体系统检测验收和使用过程中的监管,医疗机构在医用气体系统安装或改造之后,应由有资质和相关检验检测能力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和验收。在医院运行过程中,还应对医用气体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使用过程中的隐患,定期对气体品质进行检测,避免影响医疗救治的效果甚至威胁患者健康。
据申广浩介绍,除上述常见的氧气供应方式外,还有一些医疗机构与制氧厂家签订了供氧服务协议,厂家作为服务商,保障医疗机构的氧气供给和使用。这种合作形式可以暂解医疗机构氧气储备的压力,在用氧量增加时,服务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数量的制氧设备,提升氧气产量,保障医院氧气供给。近年来,有医疗机构陆续在液氧站的基础上,增加了制氧机和移动氧气源等多种氧源,共同应对用氧量增加的情况。部分医院已分片区逐步开展医用气体系统的升级改建,替换老旧、不合格的医用气体系统。改造升级后的气体系统,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氧气用量激增的情况提供了保障。

文:本刊记者 王祎然 孙梦
审核:孔令敏 张士国

制作:中小卫1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中国卫生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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